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说关于乙肝病毒携带的孩子上学问题。大家怎么看 汉江传媒网消息(襄樊晚报) 本报讯【记者项琼】“幼儿携带乙肝病毒就成了传染源,不能再上幼儿园过集体生活。”昨日,市妇幼保健医院儿童保健中心主任龙美西说,尽管她也很同情那些不幸染上疾病的患儿,但为了大多数孩子的健康,携带乙肝病毒的孩子不能入园学习。
龙美西介绍,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有关部门曾下发幼托健康管理文件,其中规定:儿童入园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儿童必须进行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血常规检查方能入园;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全面体检,有肝炎接触史(主要指急性肝炎)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龙美西说:“幼儿园的孩子身体脏器发育不成熟,属传染病易感人群。如果出现抓伤、碰伤等情况,病毒便有可能通过血液传播。”
对此,市区一名医务工作者说,乙肝的确是一类传染病,但它的情况很复杂。一般来说,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健康带菌”。这些人肝功能正常,日常接触不会传染。“健康带菌者”发病后又分“大三阳”和“小三阳”,前者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强;后者病毒复制低,趋向恢复。这位姓李的医生说,如果幼儿园的孩子都打了乙肝疫苗并产生抗体,乙肝患儿入园后应该不会造成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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