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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淘宝店主要是玩票性质的,主要时间还是陪孩子,这不一年了,才一钻,就在春节的前两天,收到淘宝的短信通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侵犯知识产权”,这辈子还没犯过这么大的事呢,赶紧上网看情况,原来被人投拆了,真是新手,真是不懂啊。
现在没心情弄淘宝了,竟是事,要关店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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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淘宝这类的情况的处理情况,大家引以为戒吧:
1、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详见规则解读:http://rule.taobao.com/detail-122.htm
2、出售假冒商品: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四)卖家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两分(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详见规则解读:http://rule.taobao.com/detail-1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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