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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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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16:2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一、信息采集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历下区适龄儿童:
1.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家庭具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家庭在历下区长期居住,父母取得历下区居住证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8月31日);
3.父母在济南市合法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依法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8月31日)。
二、信息采集办法
2016年小学招生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的形式,具体时间为5月30日15:00——6月5日22:00。
届时,请家长登陆历下区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lixiaedu.com)进入“2016年历下区招生工作专栏”,点击“历下区2016年小学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附:特别说明
如网上信息登记确有实际困难,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选择就近的信息采集点现场填报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6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现场信息采集点(与入学就读学校无关):
济南市友谊小学(窑头路7—5号)
济南市棋盘街小学(历下区棋盘街28号)
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历山东路82号)
济南市历下区科苑小学(历下区科苑南区30号楼东邻)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学校(历山路10号)

三、需携带材料(原件)
(一)历下区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大专以上);
2.父母在历下区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在历下区的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或租房合同;
4.父母在济南市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从事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2、3、4项材料均须满一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

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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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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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历下区小学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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