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3 | 浏览: 1023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妈豆
6400  
宝宝生日
2015-12-9 
帖子
1393 
1#
发表于 2016-12-13 12:0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之前**的“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欺凌’事件”,又有了新的消息中关村二小13日凌晨对新华社记者披露此事调查情况,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学校的解释也太牛了!这样也不算是欺凌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妈豆
1794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315 

都抑郁了 还不算校园欺凌,非得见血了,papa大嘴巴子煽上了,还得拿手机录下来   才算欺凌啊?这学校也是够了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妈豆
105989  
宝宝生日
2008-09-05 
帖子
17739 
话说看了新闻我也对学校的“官方回复”很上火!那可是小学们的老师啊,别的行业的人不明白,这个行业的能不明白吗?就是本着大事化小的态度去对待的,校长应该罢免!德育主任开除!
来自[妈妈网Android版]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妈豆
2593  
宝宝生日
2012-1-13 
帖子
467 
太不要脸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不要脸!北京中关村二小说涉事学生不足以构成"校园欺凌"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73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2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