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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一位妈妈聊天时发现,有部分妈妈或准妈妈对生育保险的政策了解不是太彻底,下面给大家点参考,希望大家能用的到: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未侧切1800元);
4). 剖宫产的3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 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必须持有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工作证明);
2. 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前款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四、其他医疗费用:
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和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据实报销。宫内节育器的报销标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并发症目录:
1.异位妊娠
2.妊娠剧吐
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4.前置胎盘
5.胎盘早期剥离
6.多胎妊娠
7.羊水过多
8.羊水过少
9.过期妊娠
10.死胎
11.胎儿畸型
12.胎儿生长限制
13.母婴血型不合
14.妊娠滋养细胞疾病
15.产力异常
16.骨产道异常及软产道异常
17.胎位异常
18.巨大儿
19.子宫破裂
20.早期产后出血
21.胎膜早破
22.脐带先露与脐带脱垂
23.羊水栓塞
24.胎儿窘迫
25.产褥感染
26.晚期产后出血
27.产褥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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