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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中白蔷薇 于 2011-10-21 16:47 编辑
妈妈们的生育津贴是按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生育津贴标准领的吗?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将执行新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据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后如果手续齐全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到济南市医保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携带材料中有生育女职工本人的建设银行存折,将打到本人的存折上。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支付:顺产1600元,阴式手术产2000元,剖宫产3800元。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2011年7月1日前的按照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月1日报销后的妈妈们都来说一说,和7月1日之前的办法相比,领多了还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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