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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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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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两年多来一直交着五险,由于2011.8月初变动工作,原来的单位八月份的保险不给交了,而到了新单位也已经都交完保险了,当时也没有要宝宝的打算,也不知道有关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也没有太当回事。到了10月份计划要宝宝了,12月份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后来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告知预产期是2012.8.8,这时候也开始关注生育津贴的事情啦。听生育过的同事说享受生育津贴要在生之前连续交十二个月的生育保险才能享受生育津贴,而我的预产期是2012.8,去年8月又断过一个月的保险,到我生育的时候正好差一个月,也多方打听包括上网查资料,发现有关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确实如此,生育险又不能补交,想想就觉得很亏。人家只要交够十二个月就能享受生育津贴,我都交了两年多却不能报销,再说生育后也是一直交着的,再者不光女的交生育险男的也是交的,可是有几个是男方享受生育津贴的,敢问我们交的这些生育保险都被用到什么地方了呢?!姐妹们,你们说这样合理吗?还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的找单位协商,可是单位一直给交着生育险,找得着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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