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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3228  
宝宝生日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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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2-29 13:47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12月12日早上九点过,一家名为佰诺家政公司的老板和一位员工[共计两人]来我家打扫卫生,我们于10点过出门工作[他们还在继续打扫] 。

晚上10点过回家,发现放在书房小书桌上的一根项链不见了 (项链于2012年2月12日购于六福珠宝价值1837.00 )

当时排除了家里遭小偷盗窃的可能,因为检查家里所有东西都在原位,手提电脑、IPAD 等都没有被动过,唯独那根项链不见了
我们离开家时项链还在小书桌上。当时两个人也在该房间打扫卫生,所以我们怀疑是他们拿走了我们的项链 或者是打扫时不小心带走了。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应承担责任。

我们第一时间给佰诺家政提出了投诉,经当面协商后,佰诺家政承诺第二天给我们答复。
第二天佰诺家政承诺赔偿一半。

但没想到第三天佰诺家政并没有履行承诺,而是说去报案。我们问心无愧,也就同意了报案。但是到了派出所备案时候,佰诺家政公司的负责人也就是老板当着我们的面打了个电话说”我在你们所里面“恰好当时民警在向他问话。佰诺家政的负责人把电话挪开,我看见上面写着 ”公安老乡“。 试问,如果真的问心无愧,何不让派出所公正办案?这点真的让我很生气。
事到如今派出所都没有给我们通过一次电话,该负责人也没有再理会我们,事情好像就可以这样不了了之……


本来做家政服务,就是做良心。我们放放心心的把家交给你们去做,你们就应该对得起这份信任。我们请了几年的家政,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丢失东西苦于没有证据[难道还要在家中安装摄像头?]本来就说不清楚解决不好,只能寄希望于该公司能够有个说的过去的解决方案 。

但是佰诺家政的这种处理投诉的方式逃避责任的态度,确实让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很寒心。作为受害者,我们也不想吃哑巴亏,但我们相信因果报应“莫因恶小而为之”这是中国的优良传统。人人都应奉行,何况是服务行业。做人要有担当,作为企业的老板,更不应该逃避责任。事情不大,金额不多,但却让我这段时间心情都很郁闷。事已至此,我没办法再去追究其责任,只有在此公开其名。提醒各位亲朋好友:在选择家政服务时,一定要谨慎!钱财事小,安全是大,最后希望能有相关部门相关条款能帮助家政行业的整顿,能帮消费者解决类似的事情。

                                                                                                                                                      By 网友柒柒柒柒柒柒柒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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