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2 | 浏览: 910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天使mother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45563  
宝宝生日
2009-08-20 
帖子
8742 

本地淘宝

1#
发表于 2011-4-21 17:5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有一个女人,因为一个外地的网友和老公离婚了,她自己分割的财产,房子啊,家具i啊,什么都没要,就是把银行卡拿出来,说卡里有多少现金,把她老公的那份取出来给她老公了。然后自己带着一个6岁的女儿生活。
离婚后,i前夫赞助她一笔钱,帮她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她那个网友也去她家住,只是他前夫不知道,她说没钱了她前夫就给。
离婚1年多了吧,网友也不和她结婚,她前夫看她不回心转意自己就又谈对象了。再后来前夫又结婚了,再找借口要钱前夫就不给了。
她后悔了,找前夫闹。后来把前夫告到法院,要分房子,分这个分那个的。由于协议是她签字的,也是她建议分割的,所以法院不支持。法院不支持她就找法官闹,还踢了法官的蛋蛋。。据说如果不是因为她有个女儿要照顾,就把她拘留了。判决书下来后她不服继续告,到最后没有法官敢接收,××亲自上的。她对××说了一句很雷人的话:我要告法院!你们耽误我研究生没毕业。(原因是她光打官司了,研究生考试没通过)

听到这事的时候我就在想啊,你说,法院审案子,告法院的话谁来审啊?法院审法院?
有点意思。

前段时间美国政府差点关门,在咱这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发生的事。这告法院的事捏?
天使mother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45563  
宝宝生日
2009-08-20 
帖子
8742 

本地淘宝

希蓓妈妈 发表于 2011-4-21 17:57
迷糊了
谁和谁啊
网友咋和他老婆住一起了

哈,我不大会说故事啊,。离婚啦。网友来找女人的时候,就住在女人的家里。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26299  
宝宝生日
2010-05-01 
帖子
4824 
这女人,不是一般的冲动啊
然然是位小美女哦~团长编号mw10137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26061  
宝宝生日
2010-05-16 
帖子
5579 
脑子短路 啊
然然是位小美女哦~团长编号mw10137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26061  
宝宝生日
2010-05-16 
帖子
5579 
这种人 怎么上到研究生的 是不是学傻了 离婚的时候什么也不要 离婚后就没义务给她钱 了 只能说是给女儿生活费呀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妈豆
21459  
宝宝生日
2007-01-01 
帖子
2654 
自古就是多情要比无情苦
钱多她娘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40344  
宝宝生日
2008-05-19 
帖子
6869 
哎,好歹她老公解脱了,万幸!!
团长编号mw10108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12534  
宝宝生日
2008-02-22 
帖子
6083 
真是,这女人的老公还真不赖。这女人不过是傻掉了。
天使mother

硕 士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妈豆
45563  
宝宝生日
2009-08-20 
帖子
8742 

本地淘宝

然然宝妈 发表于 2011-4-21 19:20
这种人 怎么上到研究生的 是不是学傻了 离婚的时候什么也不要 离婚后就没义务给她钱 了 只能说是给女儿生活 ...

听说研究生不是考上的,是托关系交钱上的。所以考试才会不过关。不可能过关啦,过了研究生的最后期限了

Rank: 15Rank: 15Rank: 15

妈豆
3494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470 
无理取闹,不值同情。
禾禾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妈豆
15324  
宝宝生日
09-08-18 
帖子
791 
       让人怎么说呢?不值得当笑话或热闹看,按说研究生不至于这个素质或智商(没有贬低的意思),虽然女人遇事易冲动,尤其大事,气头上可以理解,但毕竟为了孩子要考虑负责啊!既然文字成型,改变的可能很难,酒后驾叹、被持打欠条还要承担责任呢?何况这么大的事又自愿情况下,可以和法院好好说说能不能走审判监督程序或向检察院抗诉,但要有准备,毕竟法院没错。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我要告法院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73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2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