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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说'婆婆就是婆婆",说这话的,也没把婆婆当亲妈看啊。
如果这样,那就别要求婆婆太多吧。
现在,男女结婚,男方必须买房的也不是定律了吧,我周围的朋友,包括我们自己在内,许多都是2个人自己挣钱买房还贷。老公家庭条件好的话,买房当然好了,省的我们辛苦,至于写谁名,那谁买的谁做主呗。别说房子,男方家里一分钱也出不来的大有人在啊,也没见就因此不结婚吧。
话说回来,老人这辈子不就为了孩子吗,她也不会故意为难当媳妇儿的吧,老人百年后,房子不还是留给孩子。至于到时候是改到老公名下还是你名下,那就看你俩的感情了。
婚姻法新条例看起来倒是挺公平,其实许多问题存在。对于那些不上班当全职主妇的女性,如果婚姻失败,到时候怎么补偿,怎么维护权益?
但是有一点是很有意义的,告诫并提醒所有女性,要自立。
[ 本帖最后由 小金刚妈妈 于 2010-12-9 1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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