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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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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17:09 |显示全部帖子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不谈做作业时,母慈子孝,连搂带抱。

一做作业,鸡飞狗跳,呜嗷喊叫……

家长们

还在为陪娃写作业而各种烦恼吗?


好消息来了!

25日,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严格控制。



什么什么?没听错吧?

作为被娃作业折磨到

“不成人样”的苦逼家长们,

小编表示这消息真是娃和家长们的福音!


敲黑板,现在划重点啦!!

方案中有哪些要求?一起来看看

首先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另外,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印发)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

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十项严禁”纪律,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考试成绩。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同时,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加强家校沟通。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召开2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1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

家长每年可获至少四次免费指导。分析家庭教育、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另外,《方案》还包括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等内容,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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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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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作为一个家长,我想说,初衷真的是好的,但是但是真的可以吗?就靠课堂上那一点时间,孩子真的可以学好吗?一点作业都没有,孩子可能学不扎实,这不还是家长的事情吗?以后家长还得自己给孩子布置作业,这真的是给减负吗?学校是减负了,但是家长跟孩子还是要做作业的,另外家长还要帮助孩子布置作业,有些水平不行的家长就不得不求助于课外的培训班了,这哪里真的是减负呀
现在想想当个小学生的家长真心不容易,学校改来改去都是成效不大,感觉都是表面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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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这个新闻震惊了——重磅!山东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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