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晴格格! 于 2014-12-27 16:37 编辑
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按照以下规定享受产假。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假为42天。 (二)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可在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三)、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领取生育险所带手续 (一)女职工生育的手续: 1、女职工本人济南建设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其上要注明联系电话、18位身份证号 2、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和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若在外省医院生育仅需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者需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 4、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院病案室提供的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原件 7、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告知是否进行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和报销) 8、告知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备注: 1、未婚先孕者先需要开具规定格式证明到生育证核发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二胎必须是在批证之后怀孕。 2、生育证是外省签发的需要签发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 、只有在济南市定点医院生育才可进行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医院不报销鉴定费用但**项目照常报销
(二)女职工引、流产的手续: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帐号复印件(并注明女职工联系电话); 3、未生育者须提供生育(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原件;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医院病案室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三)女职工取、放环的手续: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帐号复印件(并注明女职工联系电话); 3、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
(四)男职工配偶生育的手续: 1.单位介绍信; 2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男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 账号复印件(并注明男职工联系电话); 3、生育(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原件需盖注册部门 专用章);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还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 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6、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7. 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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