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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慕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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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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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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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aandwei 于 2011-8-15 11:34 编辑

女人自立自强是应该的,不靠男人养活也是应该的,但是妇女儿童作为社会的一个相对弱势群体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对的重视和保护呢?假设男方婚前首付贷款买房出资40%,剩下的60%需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新的法律规定只有女方提供还贷证明才可以得到相应补偿,证明,为什么还需要证明?!试想:婚后双方收入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方,拿着共同财产去还房贷了,那是不是可以认为共同还贷的60%中有一半是女方应得的?!

感觉新婚姻法的解释还是有些片面,只保护了一部分人的权利,实际操作中对女方伤害过多。因为毕竟中国多少年的习俗了,男方盖房,女方嫁到男方家,生个孩子还得跟着男方姓。如此下去,下一步,女同胞们就拒绝生孩子,耽误工作耽误晋升,如果离婚,自己损失惨重啊!要么生孩子前先把自己的权益落实到位,要不一切免谈。虽然我们家的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但是看到新婚姻法的解释还是觉得对女人有些不公平。因为女人面临的问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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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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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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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聊得热闹,我也说两句。
感觉法律的完善是社会的进步。换位思考,我们如果做了公婆也不想把动辄几十万的钱分一半给离婚的女方。
这会让更多女性看清社会,不再让自己做牵牛花,缠着男方向上爬。还是自己努力,吃自己的饭更加心安理得。
但是,个人感觉,虽然社会进步,女主内思想还是占大多数,这样如果婚钱男人买了房子,那更加助长了他们的气焰,会让他们沾花惹草更加肆无忌惮,毕竟离婚的成本太低了!
若依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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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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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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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薛尔菲 于 2011-8-15 17:09 编辑

一句话,建议婚姻法规定,以后由男方生孩子。鉴于好多亲提出的全职太太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妇女,我建议,婚姻法规定,如果女方无经济来源,男方需抚养到女方找到新的配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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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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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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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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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老公说别觉得女人是弱者 男女平等的观念就好了

感觉这样能解决剩男剩女的问题了。。不然30岁没结婚的男女还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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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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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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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农村,离婚的女人惨了,房子是婆家婚前盖得,娘家的财产结婚后与自己无关,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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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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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制定法律的男人占大多数,所以偏向男人!婚前没参与买房的家庭主妇们,抓紧走出来吧,要不来个万一怎么办?!抓紧攒点首付咱也买一套,呵呵!需求好大!看来房价一时半会降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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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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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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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公平,好多像我这样的,结了婚有了孩子后,女的就全职在家带孩子,这样的话还房贷的肯定也是男的,但是这样女的就对家庭没有贡献了吗?是不是离婚的话真的就只能净身出户了?
还有,女人更容易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买房,还贷出钱也不少,可只有两个人知道,一旦要分手的时候男的不承认了,而女的也拿不出自己出钱的证据,是不是也只能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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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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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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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又说回来,怎么感觉婚姻法还是向着男人呢

男女永远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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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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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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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以后在家带孩子,干家务要找男人要工资了!怀孕生孩子也要补偿,耽误挣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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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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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childelong 的帖子

也不一定啊,你以后把自己的房子写女儿的名字也一样的,呵呵

省的怕女儿被人骗。。
豆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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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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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fcj521 于 2011-8-15 12:03 编辑

我觉得也不能说是保护有钱人吧,父母的钱也是劳动换取的,谁也不能想着不劳而获,难道女人就该指望着结个婚就拥有别人的一切吗?那还有女方家长出钱买房子的,也是防止那些投机的懒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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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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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欺人太甚了,
全妈 团长编号mw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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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还和老公谈起我们婚前买的房子怎么分呢,呵呵!反正如果是这样,感觉让女人更没底了
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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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天露 的帖子

要是能AA生孩子啊,看孩子啊。包括喂奶啥的就好了。因为男的没法生孩子和喂奶啊。这要怎么吗算呢?还有做饭洗衣啥的。看来感情付出的不值钱啊!还是买个不动产好。婚姻法不是保障婚姻的,而是财产的。干脆两人也不要结婚了,签份平等合同就行了。
亲亲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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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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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好办,那女方就要求在结婚前,把房子加上妻子的名字就行啦。
诚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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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藍小魚 的帖子

没房子没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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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懿 发表于 2011-8-15 13:15
呵呵,这个好办,那女方就要求在结婚前,把房子加上妻子的名字就行啦。

关键是不好意思呢
婚前买的不要紧,婚后鼓动老公把房子卖了,换套学区房就行了,新换的房子算婚后了吧?
小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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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弯明月 的帖子

估计制定此条的人脑袋缺一块,就没想到这个问题,女人为生养孩子而丧失的工作机会怎么论,生孩子的风险不止生命风险还关乎生存风险,要命啊
潇湘妃儿 团长编号:mw10011

青铜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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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a0218 发表于 2011-8-15 14:33
回复 一弯明月 的帖子

估计制定此条的人脑袋缺一块,就没想到这个问题,女人为生养孩子而丧失的工作机会怎 ...

男的一点损失都没有,三天两头换一个就行,相当于找了个免费的保姆,免费的生孩子的机器,不想要了一脚踢开就行,反正女方净身出户
比找**都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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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姻法最新规定的通俗解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被质疑保护有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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