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 | 浏览: 577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妈豆
2287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774 
1#
发表于 2013-3-22 15:58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这个比较恐怖,爸爸亲宝宝,把病菌传给宝宝,导致宝宝死亡了,真人真事,现在带宝宝出去可要当心了哦。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一名母亲日前表示,她的丈夫亲吻他们年仅两个月大的儿子,导致孩子感染疱疹病毒,最终因多个器官停止工作而夭折。刚出生两周左右的麦考密克(KaidenMcCormick)在感染这种病毒后,在医院接受生命维持器械长达六周的治疗,但最终没能逃过一劫,不幸夭折。

在百度上搜了一下,去年11月份,家住渝中区巴渝世家的新手爸爸吴航,因为刚出生2个月的宝贝女儿粉嫩可爱,每次回家都会迫不及待抱着女儿脸蛋亲吻,结果竟将病毒传染给了宝宝,使其患上新生儿肺炎
哪些情况不能亲吻宝宝呢?
1
、出现水疱
  爸妈如果在面部、唇角、眼睛、手足等部位,出现米粒大小的水疱,几个或十几个连在一片,并且伴有发热或局部淋巴结肿大,就应警惕是否感染单纯疱疹病毒,因为上述症状正是单纯疱疹病毒局部病毒感染的典型表现。单纯疱疹病毒可通过亲吻等方式传播,对成人危害并不十分严重,却可能对婴儿致命,是小儿时期常见的病毒感染,易发年龄在1-4岁,以出生后第二年为发病高峰。
  防护措施:出现疱疹性口炎等单纯疱疹病毒症状表现的父母应在痊愈前尽量避免接触宝宝,并切忌亲吻宝宝。
  2、浓妆淡抹
  爱美的妈妈们,总免不了浓妆淡抹。而化妆品不少都含有铅、汞或其他化学物质,如果妈妈不卸妆就亲吻宝宝,或让宝宝亲吻妈妈,这些有害物质就会进入宝宝体内,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慢性铅中毒等病症。
  美国就曾报道过婴儿因与母亲脸贴脸,误舔食了母亲脸上的粉脂,而发生铅中毒的病例。
  防护措施:妈妈平时应尽量减少浓妆,亲吻宝宝前唇部应彻底卸妆。
  3伤风感冒

  由于宝宝的抵抗力弱,免疫力差,稍不注意就可能被感冒病毒感染,甚而引发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等症或合并脑炎、心肌炎,因此父母应对感冒病毒提起高度重视,即使自己只是出现轻微感冒症状,比如轻微的头疼、咽痛,也应避免相互亲吻等亲昵之举。
  防护措施:出现感冒症状的爸妈与宝宝接触时最好戴上口罩。
  4拉肚子

  拉肚子虽然是肠道传染病,但致病的细菌是通过口腔进入肠道的,因此,带菌者的口腔也是传染源。父母亲吻宝宝,或者给宝宝喂饭前,用舌头尝冷热等动作,都可能增加宝宝得痢疾的机率。
  防护措施:如果爸妈最近肠胃不太好,应尽量避免亲吻宝宝。
  5、口腔疾病
  亲吻是直接的口唇接触,如果妈妈本身有口腔疾病,如牙龈炎、牙髓炎、龋齿等,口腔中就会有大量致病病菌存在,通过亲吻宝宝,这些病菌就会进入宝宝的口腔,引发宝宝的口腔疾病或其他并发症。
  防护措施:爸妈在口腔疾病痊愈前不要亲吻宝宝。
  6、出现皮疹
  爸妈一旦发现自己身上出现星星点点的皮疹,就应警惕是否是麻疹发作。因为许多年轻爸妈小时候没有得过麻疹,所以本身是麻疹的好发人群。
  麻疹患者是此病惟一的传染源,病毒存在于眼结膜、鼻、口、咽和气管等分泌物中,能通过口腔飞沫传播。而儿童本身就是麻疹的易感人群,尤以l-5岁小儿发病率最高,母子或父子间的亲吻很容易传染此病。
  防护措施:一旦爸妈有得此病的嫌疑,应立即隔离,并积极治疗。
  7、携带具传染性的肝炎病毒

  如果爸妈是肝炎病人或肝炎病毒的携带者,亲吻宝宝是不安全的。甲肝的传播主要通过粪、口途径和日常生活中的密切接触,而乙肝则通过注射、输血或血制品、密切接触、母婴等途径传染,乳汁、唾液、眼泪都是不安全因素。
  防护措施:携带肝炎病毒的爸妈如果经过化验表明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应采取其他方式来呵护宝宝。
现在天气暖和了,经常带宝宝晒晒太阳,看样子也要当心了,不是熟人,不了解健康状况,还是不要给亲了。家里人如果有不舒服一定要搞清楚。但是真是自家亲人,比如公公婆婆的,怎么说不呢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妈豆
2287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774 
太恐怖了,赶紧看看 吧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不要亲吻我的宝宝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73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2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