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吃完早饭看报纸,好大一版呀,我闺女幼儿园门口的照片贴在那,闺女幼儿园上报纸了,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因为一个小朋友中途退园了,想把交的一千元周转金要回来,结果园方不退,说入园的时候有协议,中途退园周转金概不退还,引发争执,把事情捅出来的,就上了报纸了。那个幼儿园交周转金不是一年两年的了,凡是入园的孩子没人都交,可能也有不交的吧,你懂的~~~~说是在他们那上完3年幼儿园就给退,我妮那时候上的时候也交了,我倒没觉得有什么,倒不是说咱有钱怎么的,主要是交的也不多,幼儿园的学费相比较而言也不算高,而且上完幼儿园的时候人家还退给你,所以也没计较,都没犹豫就交上了。但是对于有的家庭来说,暂时应该是会紧吧一点,但是钱最终还是自己的,园方也没说最后扣下最后不给了。但是教育局是有规定了,不允许收取各种名目的建园费、特色班等费用。 这个事情肯定是各说各的理。亲们也来发表一下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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