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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几个新闻了!老年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暴走,因为是凌晨五点钟,马路上车上,出租车女司机估计也大意了,然后就撞上了,造成一死两伤,到底谁的责任更大呢!
反正现在的判决还没有出来,但是大家都热闹了,都在说这个事情,看评论的时候我就迷茫了,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大呢!
我是觉得暴走团的组织者责任要大一点,不管怎么样,你怎么能带着一堆人在机动车道上暴走呢!
属于暴走团的责任要大一点,当然司机,开车猛于虎,一点都不能疏忽大意的,但是肯定不是故意的,没有跑,应该属于交通事故吧!有责任但是责任不应该占主要的吧!
但评论上好多人都说责任主要责任呢 暴走团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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