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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一家“黑幼儿园”,一名幼儿莫名死亡,幼儿园老师为了逃避责任竟偷偷埋了孩子的尸体,并报警谎称孩子走失。警方调查后揭开了这惊人秘密。但是警方尸检后判定孩子是“噎死”的,遭到家长质疑。 据新华社
我们痛斥这家幼儿园无法无天,我们诅咒幼儿园老师丧尽天良。可这又有什么用呢?因为,这原本就是一家“黑幼儿园”,“心黑”是其本性。
2007年5月29日,安徽3岁男孩被遗忘在幼儿园接送车内,因高温中暑死亡;同年9月17日,广东东莞一名两岁半男孩因同样原因,在烈日下闷了7个小时后逝去;去年5月至今,广东又有至少3个孩子被遗忘车内遭高温炙烤窒息死亡……这些惨案,几乎都发生在那些**资质的“黑幼儿园”。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黑幼儿园”要用孩子的生命去“殉葬”?
应该说,只要是姓“黑”的幼儿园,有关部门就应该一律取缔。但是,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行政手段不硬,或受利益驱动,对“黑幼儿园”的存在睁只眼闭只眼,其他相关部门要么袖手旁观,要么只收费、不管理,造成“黑幼儿园”蔓延。
依笔者之见,对于“黑幼儿园”存废问题,不能由教育部门一锤定音,政府应起决定和主导作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教育、工商、公安、消防、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黑幼儿园”的专项斗争,对不具备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坚决取缔,决不能用威胁孩子生命的代价,去填补所谓的幼儿园资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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